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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县2020年度特困人员供养和照料护理等
2020-08-10 11:04首页 人已围观
简介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和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
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和宣城市民政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我县特困人员供养财政补助标准、照料护理标准和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1、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特困人员115元/人·月,全护理特困人员130元/人·月。
2、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特困人员85元/人·月,全护理特困人员95元/人·月。
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1400元/人·月。各镇应当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进行配套,可按照不同职务分档设置,要求配套资金不少于县财政补助标准的20%,并建立绩效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主办: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旌德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3418250001
Tags: 石材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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